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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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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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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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12
一、 |
依據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
二、 |
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
三、 |
旨揭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規定之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 |
四、 |
研習場次資訊如下(請擇一場次報名,各場次名額有限,不接受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
1、 |
時間: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3、 |
領取材料包時間:實作課程使用之材料包,務必於 111 年 8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上班時間至瑞埔國小警衛室領取,如同校報名可委託一人代為領取。 |
4、 |
簽到退規定:每門課程皆有線上簽到及簽退,請於上課前 5 分鐘進入教室,上課後 15 分鐘內完成簽到;下課後 15 分鐘內完成簽退,逾時將不予採計研習時數,請務必配合。 |
5、 |
請於 111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完成報名。 |
1、 |
時間: 111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4、 |
簽到退規定:採 google 表單於當天完成簽到退,課堂點名請參與課程教師於每堂課程訊息欄中繕打姓名,佐以授課老師隨堂抽問。 |
5、 |
請於 111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完成報名。 |
1、 |
時間: 111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1) |
簽到時間: 111 年 8 月 17 日請於 8 點 10 分先行登入會議室,測試帳號與連線是否暢,以利後續準時上課,開始上課前 15 分鐘在聊天區開始進行線上簽到(逾時上課 15 分鐘後以缺席計);簽退時間:課程結束後 10 分鐘內在聊天區線上簽退,再掛斷會議(課程結束後 15 分鐘即不予簽退)。 |
5、 |
請於 111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完成報名。 |
六、 |
結訓條件:參訓人員須完成 18 小時訓練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本次研習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 1 張;請假或缺課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 |
(一) |
瑞埔國小場次:彭憶濟主任 03-4822018 分機 210 。 |
(二) |
新明國小場次:陳郁蘭組長 03-4933262 分機 212 。 |
(三) |
龍安國小場次:邱俊智主任 03-3922797 分機 210 。 |
八、 |
另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4 項規定,倘貴校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係依國民小學合格教師及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者,依法令參與教育相關進修、研究或研習之課程,得抵免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在職訓練 18 小時研習,符合前開資格之人員請貴校逕行督導,並於 111 學年度結束前完成研習。 |
十、 |
檢送桃園市課後照顧 18 小時研習報名說明及旨揭研習課程(瑞埔國小場次、新明國小場次及龍安國小場次)實施計畫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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