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8 月 31 日桃選一字第 1110001036 號函辦理。
二、依據前揭來函所述,旨揭投開票所增給主任管理員新臺幣 (以下同) 200 元外,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各 150 元之選舉 工作費,爰各職務工作人員工作津貼如下:
(一)主任管理員: 3,600 元。 (二)主任監察員: 2,950 元。 (三)管理員: 2,350 元。
三、中壢區公所目前投開票所公務員人力尚有不足,有意願報名選務工作人員者,可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電子郵件(10008397@mail.tycg.gov.tw)送中壢區公所陳姿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