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1 年 11 月 17 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 1110860276 號函辦理。 |
(一) |
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
1、 |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
2、 |
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 CEF B1 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
3、 |
近 5 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 6 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
2、 |
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 3,000 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 3,000 元整。 |
3、 |
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 16 點規定略以,配合國家語言政策,自 111 年 9 月 1 日起,實際就讀本班且修習科目成績達 70 分以上者,依修習學分數,得向教育部申請獎助金,每學分最高補助新臺幣 2,000 元。由臺中教育大學於每學期結束後 2 個月內統一造冊請領,再轉予學員。 |
(三) |
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地址: 403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文件寄出後,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oQnbWD ,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
(四) |
錄取方式:本班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另行公告。 |
(五) |
預計上課時間: 112 年 2 月 4 日(星期六)至 11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或下午 6 時。 |
(六) |
上課地點: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或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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