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
教導處
|
2021-11-04
|
點閱數:
143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委請瑞坪國中承辦,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 111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5 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瑞坪國中教務處黃郁喬老師收(326026 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 535 號)。 |
(一) |
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之獎勵: |
1、 |
送件數 4-6 件,每校核予 2 人嘉獎 1 次。 |
2、 |
送件數 7-9 件,每校核予 4 人嘉獎 1 次。 |
3、 |
送件數 10 件(含)以上,每校核予 6 人嘉獎 1 次。 |
1、 |
特優:該組每人嘉獎 1 次;每組著作分數 0.1 分、每人獎座 1 只,撰稿費 1,020 元/千字,圖片使用費 920 元/張,最高 4,000 元整。 |
2、 |
優等:該組每人獎狀 1 紙;每人獎座 1 只,撰稿費 1,020 元/千字,圖片使用費 920 元/張,最高 3,000 元整。 |
4、 |
上開獲獎作品由數人合著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人數平均核給。 |
四、 |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 03-4821468 分機 213 。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