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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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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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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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35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0 年 10 月 22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100420115 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
1、 |
第一天: 11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 |
2、 |
第二天: 110 年 11 月 21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
1、 |
本計畫 110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學校名單如附件。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9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
2、 |
本計畫 110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學校名單如附件。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9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
3、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輔導團成員。 |
四、 |
本次工作坊 2 日皆全程參與者,核予公(差)假,並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共 12 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時數)。 |
五、 |
旨揭活動期間適逢例假日,本局同意案內「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及「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一年內覈實補休。 |
六、 |
本計畫僅補助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代課鐘點費,其經費由本計畫核撥實施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
七、 |
檢附「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線上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1 份。 |
八、 |
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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