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
  • slider image 34
  • slider image 35
:::
陳淑君 - 教導處 | 2021-11-09 | 點閱數: 13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45319 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案實驗教育作業手冊請逕至「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網站」( https://reurl.cc/vgKbWN )下載運用。
三、 副本抄送本局國小教育科,請協助轉知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師生知照辦理。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