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相
-
教導處
|
2023-12-26
|
點閱數:
134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 112 年 12 月 21 日府環海保字第 1120355619 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海洋保育工作,表揚及獎勵辦理海洋保育工作績效優良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個人,提升全民對海洋生態保育與海洋資源永續之認識,海洋委員會特以 111 年 12 月 30 日海授保字第 1110013355 號函頒「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要點」,合先敘明。 |
三、 |
受理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止,推薦需同時完成書面資料繳交及填復線上表單報名。 |
(一) |
書面資料繳交(可採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 E-mail ): |
1、 |
紙本郵寄:請逕寄(送)至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7 樓「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綜合規劃組收」,並加註「海洋保育楷模貢獻獎工作小組-您的姓名」。(郵寄郵戳日期為憑)。 |
2、 |
電子郵件寄送:請以 PDF 格式逕寄至: ocapd003@cmd-oca.com.tw 。 |
四、 |
檢附「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要點」及「113 年度第二屆海洋委員會表彰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徵求須知」各 1 份。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