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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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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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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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52
主旨: |
有關本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辦理「110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桌球錦標賽」變更競賽日期,請轉知所屬周知,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 110 年 11 月 1 日桃體總字第 1100000502 號函暨所屬桌球委員會 110 年 10 月 31 日桃體桌事第 110000003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原訂 110 年 7 月 17 日至 18 日假北科附工辦理,因受疫情影響延期,有鑑於近期疫情趨緩,變更競賽日期至 110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日假中壢區新明國小體育館辦理。 |
三、 |
為因應近期我國疫情現況,旨揭賽事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倘有延後或取消辦理,將於本局官網公告周知。 |
四、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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