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8 日臺教綜(二)字第 1132100299B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
2、 |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
(二) |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
1、 |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旨揭期限前報局。 |
2、 | 不符推薦資格、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
三、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48 )。 |
四、 | 本獎相關資訊及歷屆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至網站瀏覽參閱(網址: 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php?Lang=zh-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