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5 月 16 日桃教終字第 11300461901 號函(諒達)及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5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32402496 號函辦理。 |
二、 | 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旨揭計畫中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
三、 | 另本計畫第肆點第四項第一款增修為:賽前,由老師帶領學生閱讀自行創作或改編之文本。 |
四、 | 旨揭計畫得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csps.tyc.edu.tw/)-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