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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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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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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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33
一、 |
本局 113 年 7 月 15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651811 號函諒達。 |
(1) |
以「心三美運動」主題-問安、感謝、做好事,擇至 少一項為影片主要內容,進行活動中成員之側拍及訪 談記錄。 |
(1) |
以「心三美運動」主题一問安、感謝、做好事,擇至 少一項為影片主要内容,進行原創影片拍攝。 |
(2) |
影片內容可以短劇、廣告、相聲、歌曲 MV 等多元方 式呈現。 |
1、 |
影片長度(含片頭及片尾)在 2 分 30 秒至 3 分 30 秒之間。 影片格式以可支援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為主(例如:.MOV 、.MPEG4 、.MP4 、.AVI 、.WMV 等)。 |
2、 |
每件參選作品至多填報 3 位主要作者,需填寫「心三美 典範遴選活動報名表」、「著作權無償授權同意書」及 「參選作品授權切結書」(如實施計畫附件一、二、三 )連同影片光碟寄(送)至迴龍國中小學務處(住址: 333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 168 號),電話:( 02 ) 820-96088 分機 313 、 310 。 |
(三) |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止(郵戳 為憑)。 |
1、 |
作者為桃園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或教育局及 所屬機關人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 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予著作分數 0.1 分(錄取作品如由多人合作者,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
(1) |
作者為桃園市市立各级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依「公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予嘉獎 1 次。 |
(2) |
作者為學生或非屬桃園市市立各级學校及幼兒園教職 員者,由本局核發獎狀 1 紙。 |
(3) |
本局核發特優每件作品禮券 5,000 元;優等每件作品禮券 3,000 元。 |
3、 |
佳作之作品,由本局核發每位作者獎狀 1 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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