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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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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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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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7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4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156697B 號函辦理。 |
(一) |
日期: 114 年 2 月 15 日(星期六)、 2 月 16 日(星期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共計 2 日, 14 小時。 |
(二) |
班級數與人數:開設 2 班,每班 100 人。 |
(三) |
授課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1、 |
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十五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以參與過第十五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為優先)。 |
2、 |
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五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
3、 |
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五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
3、 |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連繫。 |
(六) |
審核資格: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 |
(七)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 5 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八)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 06 ) 2133111 分機 5783 ,電子信箱: fang01162@gm2.nutn.edu.tw 。 |
三、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假,並得於 2 年內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擇日補休。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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