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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陳淑君 - 教導處 | 2025-11-14 | 點閱數: 23

一、依據本局 114 年 2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140008130 號函(計達)暨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辦理。

二、詳細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