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14 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56000706A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 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56000706B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 三、 | 各校甄選簡章及職缺等有關教師甄選之資訊,除應公告於學校、主管機關網站以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選聘網」;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公告於「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 |
| 四、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先生,電話:( 04 ) 3706-15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