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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君 - 教導處 | 2026-07-17 | 點閱數: 1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7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0062872 號函辦理。
二、 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 1 人,其專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專任或兼任。又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 20 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三、 國教署將透由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匯出「圖書館專業人員配置分析表」,以瞭解現行所轄各國民中小學圖書館專業人員設置情形;另 115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國教署將以 115 年 9 月 30 日匯出之「圖書館專業人員配置分析表」內「已配置且配置人員符合規定之校數比率」作為考核基準。
四、 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並使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者具備相同之基礎知能,國教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圖書資訊及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開設課程說明如下:
(一) 115 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基礎)」或「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進階)」: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者,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此 2 個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
(二) 「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數位閱讀課程」或「如何利用 AI 協助閱讀推廣課程」:各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得透由修習此 3 個課程,以取得每年 20 小時之專業訓練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