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 年 8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72089A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次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 115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 |
| (二) | 地點:招標後通知。 |
| (三) | 資格要求:須持有教育部或國教署頒發之「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證書」,且已列入「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之教職員工或專家學者。 |
| (四) | 參加對象與錄取順序:本次預計招收 100 名,報名人數若超過錄取名額,將依以下原則審查錄取: |
| 1、 | 優先錄取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少年矯正學校之教職員工、國教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諮詢委員以及國教署相關行政人員。 |
| 2、 | 依序錄取直轄市及縣(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 |
| 3、 | 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且經調查後認定屬實之行為人;如有錄取或完訓後經認定有前開行為者,取消其參訓或完訓資格。 |
| 三、 | 報名方式: |
| (一) | 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止,請至線上表單填寫「115 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案例研討會報名表」(網址: https://forms.gle/Tgg3836aBJDSLEiq5 )。 |
| (二) | 填寫報名表時,請一併上傳高階培訓證書電子檔(檔案請設定為「學校名稱-姓名」)。 |
| (三) | 錄取名單將於 11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公告於國教署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 )。 |
| 四、 | 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聯絡活動承辦學校: |
| (一) | 聯絡人:陳組長、劉助理。 |
| (二) | 聯絡電話: 04-22810010 轉 6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