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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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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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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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13
一、 |
依據本局 111 年 1 月 17 日桃教小字第 1110003662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1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76967 號函辦理。 |
(一)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
1、 |
本市所屬國中小有意參與 111 學年度提案申請者。 |
2、 |
依國教署 111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簡稱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3、 |
接受增置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補助之學校務必報名參加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學工作坊,並鼓勵報名參加本市閱讀磐石學校或推手評選、閱讀教學設計徵選活動(含讀報教案)。 |
(一) |
相關表件請參照實施注意事項所附表格電子檔。 |
(二) |
申請表件請以雙面列印 1 式 3 份核章後,掛號寄至潛龍國小教務處(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 401 號)收;另請務必將 PDF 電子檔同步寄至 juooo12@gmail.com 信箱(檔名主旨為○○國小 111 學年度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
(三) |
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 15 頁,請依「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職責表」作為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並請依經費編列原則編列經費(請編一學年經費)。 |
(四) |
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得另案核給計畫經費一學年最高新臺幣 20 萬元,放寬以代理教師擔任,並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陳組長,聯絡電話: 03-4792153 分機 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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