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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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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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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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89
二、 |
為鼓勵本市國中、國小教師進行科學教育行動研究,增進教師科學教育水準,並推動同儕團隊合作,激勵教師成長,特辦理旨揭計畫。 |
(一) |
申請類別:包含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 108 課綱及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 |
1、 |
各校申請計畫請檢附相關附件,並於 111 年 4 月 8 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前逕送(寄)大坡國中( A4 紙張、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 12)。 |
2、 |
初審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 5 至 10 分鐘)。 |
(三) |
通過審查學校請於 111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 ptt 檔)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本市大坡國民中學,並由該校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
(四) |
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評審進行評選,並擇日辦理優秀作品成果發表及教師研習。 |
四、 |
本案同意參與研習活動之教師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參與本活動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坡國中陳央才組長(電話:4768350 分機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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