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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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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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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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12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07936 號及 110 年 10 月 18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93738 號及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辦理。 |
二、 |
時間: 111 年 6 月 11 日(六)09 : 00 至 16 : 00 。 |
三、 |
地點: Google 線上 meet 會議室 (依填寫 google 報名表單留存之信箱寄發會議室連結及研習資訊,請參與研習教師於當天早上 8:50 前先進入會議室簽到)。 |
(一) |
南區各校國語文領域召集人(中壢區、楊梅區、平鎮 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 |
(二) |
南區各校國語文學習領域授課教師(中壢區、楊梅區、 平鎮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 |
(四) |
以上對象優先參加,其他有興趣本研習課程的教師歡迎 報名參加。 |
(五) |
人數: 100 人。(為掌控會議室人數與研習品質,請預先報名,未報名無法進入會議室) |
(五) |
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 報名(承辦單位:石門國小),活動編號:E00080-220500002 ,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
六、 |
依上文說明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如屬學 校指派參加者,參加人員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1 年內申請補 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
七、 |
另鼓勵有興趣本研習課程之教師自由參加,則得自執行勤 務當日起 1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 費。 |
八、 |
倘有相關研習疑問請逕洽石門國小楊老師,電話:(03) 4711752#221 。 |
九、 |
檢附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國小國語文領域召集人研習計畫、報名流程說明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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